评选 | 示范公益保护地提名启动
- 日期:202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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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TNC
社会公益保护地是一种利用社会公益力量,由政府监督、民间管理和协调保护与发展的新型保护地治理模式。社会公益保护地联盟是由桃花源基金会、大自然保护协会(TNC)等26家机构发起的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的支持网络。2017年11月24日,社会公益自然保护地联盟建立,联盟发起方约定,要凝聚社会公益力量,共同致力于保护地的建设,力求到2030年,由社会公益机构有效保护的国土面积达到1%。
2020年,借助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在中国举办的契机,联盟计划推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示范公益保护地,将民间组织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案例向全世界进行推广,为2020年后生物多样性保护框架提供案例支持。
示范公益保护地评选流程
5月18日:示范公益保护地提名启动
6月22日:提名截止
7月31日:公益保护地联盟组成初评小组,确认符合标准的公益保护地名录
8月31日:评审委员会评审,正式公布2020示范公益保护地名单
2021年:邀请示范公益保护地参加生物多样性公约大会
示范公益保护地提名办法
示范公益保护地标准
示范公益保护地所获权益
2020年示范公益保护地常见问题:
Q1:由企业或个人管理的保护地,是否能参与示范公益保护地的评选?
A:可以,只要符合公益自然保护地的标准和定义,有明确的保护对象和保护行动,都可以参与示范公益保护地的评选。
Q2:志愿者团队开展定期监测与巡护,并未与林业部门和土地权属人之间形成明确的保护协议,是否能参与公益保护地的评选?
A:不能。志愿者团队与权属人没有明确保护协议,不能确保保护行动的长效性,不能视为合格的公益保护地。
Q3: 公益机构与正式保护地开展合作项目,对保护地开展的能力建设和社区发展项目,是否能参与示范公益保护地的评选?
A:能,可以以共同治理类型参加评选,但需要注意,共同治理类型的保护地,管理团队需要能够获得长期保护行动的许可,并确保长期的保护成效。
Q4: 入围示范公益保护地,所获得的认可能够持续多长时间?是否还需要开展评估?
A:我们建议公益保护地每年都能按照公益保护地的评估指标进行自我评估,示范公益保护地经过联盟成员机构的评估后,可以继续享受示范公益保护地的称号。联盟会每2-3年举办一次评估。
Q5: 如果是社区在集体林地上制定了林地管理的村规民约,但没有其他保护行动,能否算是公益保护地?
A:不算,没有明确的边界和机制化的保护行动,不满足公益保护地的定义和标准。
Q6:许多大学,或者城市公园内,都有很多保护小区,是否能成为示范公益保护地?
A:只要满足公益保护地的定义和标准,都可以参加示范公益保护地的评选。大学校园和城市公园内的公益保护地,需要注意确保有固定的志愿者团队开展定期的保护工作,否则无法视为合格的公益保护地。
云南 迪庆州德钦县巴美 摄影:廖灏泓/TNC